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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博:如何面对丈夫根深蒂固的恶习?

译/简阳 校/Rebecca

一位妻子匿名发来求助邮件,本期答疑涉及到成人话题——给大家预先提个醒。

这位妻子写道:“敬爱的派博牧师,我丈夫自称是一位基督徒,但他有20年都在偷偷看色情作品。他已经承认了这一点,尽管他也在其他罪中挣扎,比如为了面子而撒谎,对孩子疏于管教,以及行事不正经等等,这些都是我丈夫的生活常态。在我看来,他没有表现出悔改的样子。我的问题是,作为妻子,我应该如何以符合圣经的方式做出回应?《希伯来书》3章13节说:”总要趁着还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劝,免得你们中间有人被罪迷惑,心里就刚硬了。”但《彼得前书》3章1-2节敬告妇女,说如果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他们虽然不听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我明白《彼得前书》第3章是说妻子尊重、顺从的态度会感化丈夫,但我不太明白 “不听道”这个短语的含义。这是否意味着像《希伯来书》第3章所说的那样,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妻子也不该去劝告她的丈夫?我是不是不该对破坏家庭的罪一直担忧下去?非常感谢您能给我任何见解或建议。

下面是派博牧师的回答:

没有什么比长期对婚姻失望更令人心头沉重的事了,我们曾冀望于新婚时的甜蜜,琴瑟和鸣。但数十年的婚姻生活并没有如胶似漆,日子平淡如流水逝去,一味的幻想只会因幻灭而心碎。所以,要解答的疑惑在于:要是你丈夫根本不会做出改变呢?要是你梦想的,冀望的,祈求的一切都不会发生呢?

我想大声呼吁,明白告诉世人,对于这种情况,有恩典赐下——而且是很大的恩典,这恩典不仅能应对问题,且自会丰茂繁盛。对于承受生命之重仍然敬虔、赞美基督的人来说这福祉是大的,也是永久的。不过这不是她的症结所在,而是我觉得有必要说明这一点。她问的不是如何应对失望,而是一位敬虔的妻子在寻求如何改变其生活在罪中的丈夫时,有哪些策略是可行的、可采用的。因此,容我就这个问题做一些澄清。

 基督徒或是非信徒?

首先,《彼得前书》3章1-6节直接言及嫁给不信主丈夫的妻子。我这么说是因为《彼得前书》3章1节说他们“不信从道理”,这话在《彼得前书》别处意指相信福音、成为基督徒。例如,《彼得前书》1章22节提到 “既因顺从真理,洁净了自己的心”,这在文中即意味着遵守福音中的命令:去信,从而得其洁净之力。

同样的道理也在《彼得前书》4章17节:“因为时候到了,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若是先从我们起首,那不信从神福音的人将有何等的结局呢?”——这里指的还是那些未得救赎不相信福音不顺从命令的人。故此,《彼得前书》3章1节讲“你们做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这样,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他们虽然不听道,也可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这经文指的是嫁给不信主丈夫的婚姻。

今天我们遇到的是一对自称是基督徒的夫妻,种种新现实掺杂其中。和《彼得前书》3章1节不同,我要就这一新情形做出解答。当所要谈论的是两个基督徒时,情形就大不相同了。

 基督身体的诸多肢体

举例来说,论及丈夫,在神的权柄下他不仅要对妻子尽责,以合宜之份与妻子同住——供养她、呵护她、做她的精神领袖、予她以尊荣,如同《以弗所书》5章25节-33节和《彼得前书》3章7节那样——但基督徒丈夫也要对教会领袖尽责。《希伯来书》13章17节说“你们要依从那些引导你们的,”他要为他和教会之约尽责——也就是说,按圣经的寓意尽责成为基督身体上的肢体。

《哥林多前书》12章中“基督的肢体”是这么讲的:“身子原不是一个肢体,乃是许多肢体”(林前 12:14)。人怎可对别人说“我对你别无所需。”丈夫也不能对教会中的其他弟兄姊妹说这样的话,尤其是不能对教会的领袖这样讲话。“你们就是基督的身子,并且各自作肢体”(林前 12:27)。无论这位丈夫是不是深以为然,经上所言非虚。他需要揣摩这些经文,他需要有其他信徒,他需要有基督徒带领的团体生活。

基督徒丈夫并不是一个独立自主的道德代言人,他不可在婚姻中随心所欲。他是基督的肢体之一——或是臂膀、或是下肢、或是手指、或是耳朵、或是舌头——而基督是头,他要对基督尽责,也要对其他肢体尽责,更要对同处基督身体中的领袖尽责。妻子也是一样,婚姻不是夫妻二人关起门来自己过日子,与他人无所往来。他们是基督身体的一部分。她和他可向教会寻求帮助。他们同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

如今这种情形,丈夫似乎并未向基督身体和教会领袖寻求帮助,而是倾向于掩饰,照妻子说——掩饰他的需要而非寻求帮助。这意味着重负落在妻子一方,这是不应该的,这是将她置于困境中。

种种新事实

容我替她强调这些新的事实:她从属于基督的身份在这段婚姻中所起的作用。比如说,她是他的妻子,意味着她要按圣经的教导顺服于丈夫(我一会儿再谈这个问题)。不仅如此,她还是他主内的姊妹,意味着弟兄姊妹之间要出于爱心彼此沟通。

她与他一同承受生命之恩(彼前 3:7),作为神的儿女,她自然也是尊贵的,倘若她得以成熟,她就能以成熟、谦卑、合宜的方式待她的丈夫,他本与她同为后嗣。

如前所述,她和他都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也意味着,按保罗的话来讲,我们是彼此的肢体。也就是说,她是她丈夫的另一半,对他说话也就是在深层意义上对自己说话。

同理,因为夫妻本是一体,按黄金定律来看这意义非凡——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太 7:12)——这样看来,他即是她。

更何况她也有圣灵住在她里面。这意味着她不仅仅有神赐下的智慧和知识,而且神可能会在某个特定时刻赋予她丈夫所需的馈赠。

并且,她是按神的形象受造的——不单单和所有人一样,更是因为她是按照基督的形象再造的。作为一名基督徒,她已经(按保罗的话讲)成为一个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 4:24)。

我已经罗列出与妻子有关的所有这些荣耀的事实,当她问是不是不该对持续破坏家庭的罪缄口不言自己的担忧时,这些事实已然介入其中。我想让她看到,她的地位、她的身份——在基督里、与教会的关系、与主的关系、与她丈夫的关系——这一切事实都意味着她完全有能力按照圣经的教导去思考自身、她丈夫的言行、夫妻关系、对孩子的影响,以及坦诚地向丈夫表达自己对他、也对他们夫妻关系的担忧。

带着顺服的态度勇敢面质

下面我再来讲讲顺服。以我对顺服的理解,我上面列举的这些——所有关于妻子的可贵——都不意味着她在向丈夫表达自己的担忧时,要以忤逆或不顺服的方式行事。妻子可能行为是对的,但态度是错误的。但我认为一个成熟的、敬虔的、精通圣经的女人知道其中的分别:是对丈夫咄咄相逼、不服气地唠叨挑刺,还是谦卑而明智地将自己的担忧告诉丈夫,与他一起寻求解决办法,从而实现关系和谐,这将使得夫妻双方和孩子们更加圣洁,也更加幸福。

如果他们不能携手共进,那就意味着要征得丈夫的同意,在实际生活中求助智者符合圣经的教导,我认为这并不是什么羞耻的事情。当我们承认已经束手无策,必须寻求来自基督身体某个智识之士的帮助时,这正是智慧和成熟的表现。

本文已获授权,由报佳音书店翻译为中文,原文地址: https://www.desiringgod.org/interviews/how-do-i-address-my-spouses-ongoing-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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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博:离婚,再婚,以及荣耀神

译/简阳 校/Rebecca

鉴于派博牧师对离婚和再婚直言不讳的态度,我们的收件箱中有很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下面的问题来自一位名叫丽莎的听众。“亲爱的派博牧师,我读过您关于离婚和再婚的长篇文章,我完全赞同您的观点。文章结尾您重申只有神才能结束一段婚姻,这是对的。然后您接着讲维系二婚是可取的,我注意到您没有给出经文来支撑这一观点,这我就不敢苟同了。所有其他经文似乎只证实了婚姻是不可被拆散的,有没有经文表明,离过婚的配偶应该继续维系他们的第二段婚姻呢?”

 以下是派博牧师的回答

我要留下吗?

必须指出的是,提出的这个问题是每个人都得去面对的,而非只有对离婚再婚持保守看法的我一个人。这是每个人都要面对的问题,除了那些认为所有离婚和再婚都符合圣经的人。倘若你对离婚再婚设有任何底线,你迟早会遇见逾越了这界限的夫妻,他们步入了本不该有的婚姻殿堂——不止我,你也会认为他们本不该结婚。

所以,这几乎是每一个基督徒都要面临的问题。倘若你现在这段婚姻是个错误,当初就不该结婚,那么你还要继续这段婚姻吗?这就是问题所在。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在神面前诚实地向配偶、也向神忏悔,承认这段婚姻本不该发生。请求配偶和神的宽恕、也许还有你前配偶的宽恕,然后继续履行你对现配偶立誓时所作的承诺,而非再一次背叛诺言。

丽萨的问题是:有经文支持这个观点吗?她意思是,派博牧师您不过是说说而已,圣经是怎么说的呢?在此我想说:我可能是错的,我可能不恰当地从经文中得出了这个推论。但在我看来,圣经中确实有那么三四处指向这一点,我马上一一说明。

1. 遇见基遍人

《约书亚记》9章记载了关于基遍人的故事,你也许还记得,基遍人听说约书亚和以色列人正在攻城掠地,他们知道自己将是征伐名单上的下一个目标,他们害怕被灭,于是假装是从遥远外邦跋涉而来。他们对约书亚撒了谎,使约书亚与他们立约,许诺不击杀他们,因他们谎称自己不在以色列百姓中间居住。

约书亚起了誓,在神面前许诺不击杀基遍人,后来发现基遍人蒙骗了他。《约书亚记》9章19节:“众首领对全会众说:‘我们已经指着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向他们起誓,现在我们不能害他们。’”

不该立这个誓约的原因有两个:(1)基遍人对以色列人说了谎;(2)经上明确说以色列人在立约前没有求问神——但神曾明确指示以色列人灭绝这地的一切居民,也包括基遍人(参书9:14、24)。

如今以色列人要在进退两难中遵守这个本不该起的誓约,由此显明了信守誓言、履行约定的重要性,哪怕这誓约当初是错误的。我要说的是,这也许表明——我认为这的确表明了——你发誓做一个人的丈夫或妻子,直到死亡把你们分开,立这誓约不可不慎重。

2.井边的妇人

耶稣对井边的撒玛利亚妇人所说的话清楚表明他确信这妇人有五个丈夫,而现任并不是她丈夫。耶稣是这样讲的:

耶稣说:“你去叫你丈夫也到这里来。”妇人说:“我没有丈夫。”耶稣说:“你说没有丈夫是不错的。你已经有五个丈夫,你现在有的并不是你的丈夫。你这话是真的。”(约 4:16-18)

让我们思考一下,寓意何在?

诚然,在希腊语中(译注:新约最初是希腊语写成的,后被翻译为其他语言)——这里包括这节经文——丈夫男人,或是丈夫男性用词并无任何不同。因此可以翻译为“你已经有了五个男人,你的现任并不是你男人。”

哪怕这样去翻译,也无法区分她的第六任和前五任有何不同,因为耶稣说:现在这个不是你男人,以前那些才是你男人。等于说,现在这个不是你丈夫,以前那些才是你丈夫,意思有什么不同吗?我只知道这表明了,他们曾经举行仪式正式确定了关系,在仪式上作出的某些承诺被认为是婚姻关系、或是夫妻关系的开始。

由此看来,耶稣似乎认为前五任才是她真正的丈夫,而非无婚约的同居男友。

3.嫁娶离异人士

有趣的是,我和T4G(译注:Together for the Gospel 是一个世界性基督教大会,成立于2006年,每两年举办一次,参会人员为各国牧师和教会领袖,因未查到该会议的中译名,故采用其英文简称T4G)的各位探讨过这个问题,我不记得是谁曾提到,反正是其中一位,言辞颇为激烈:耶稣确实说了“嫁娶”一词,是因为他们本不该嫁娶,却违禁做了夫妻。但你要明白我的意思是,“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太 5:32)。

祂没有说他们假结婚或是要结婚。祂说的是嫁娶。祂不说假装结婚或是打算结婚——是的,那听上去像是一桩真正缔造良缘的婚姻。他们这姻缘本不该造就,一旦缔结,就是犯奸淫了。

在《马可福音》10章11-12节祂说过类似的话,“耶稣对他们说:‘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辜负他的妻子;妻子若离弃丈夫另嫁,也是犯奸淫了。’”

故此,倘若耶稣愿意把错误缔结的夫妻关系称作婚姻,那么我认为我们应当让人们对婚姻一词中蕴含的永恒神圣(直到死亡把我们分开)不失期盼。要警惕再婚意味着犯奸淫,“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这句话并不是说错误缔结的夫妻关系不能通过忏悔和宽恕获得赦免,而是说不圣洁的夫妻关系需经过忏悔宽恕后奉于神前才得圣洁。因这类婚姻在诸多层面都是不洁净的。

4.坚守

最后一点想法,如果说一段明令禁止的婚姻关系可以祝圣成为圣洁,这话听起来很奇怪的话,不如想想以色列人的王权,圣经中还有好多这样的例子。

在《撒母耳记上》8章6-7节,人们来见撒母耳,说:‘现在求你为我们立一个王治理我们,像列国一样。’撒母耳不喜悦他们说‘立一个王治理我们’,他就祷告耶和华。耶和华对撒母耳说:‘百姓向你说的一切话,你只管依从;因为他们不是厌弃你,乃是厌弃我,不要我作他们的王。’”

然而,尽管王权诞生管理百姓与神权统治的这一关系开端是罪恶的,神依然把王权纳入了祂的计划,耶稣作为大卫的子孙后来成为了万王之王、万主之主。

这就是我在圣经中找到的四个原因、四类例子、四处经文。我要呼求那些本不该步入婚姻殿堂的夫妻们伫足于此,认罪悔改并洁净自己,以信守神圣婚约之誓言。

本文已获授权,由报佳音书店翻译为中文,原文地址: https://www.desiringgod.org/interviews/divorce-remarriage-and-honoring-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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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博:我可以向神发怒且仍为圣洁的吗?

译/王继敏 校/Rebecca

一位名叫布赖恩的听众说“亲爱的派博牧师,谢谢你的节目。我想知道,对于发生在我们生活中的事,我们能否真诚地向神发怒?或者说,这种反应是绝对不能接受的吗?”派博牧师,你会对布赖恩说点什么吗?

以下是派博牧师的回答

我先试着理解一下布赖恩的问题,这样我就能试着回答我想他真正在问的问题。他说:“我们能否真诚地向神发怒?”我不确定他说的“真诚地”是什么意思,因为我不知道不真诚地向神发怒会是什么。我想他说的“真诚地发怒”是指“真正地发怒”、“真实地发怒”。另外一个我想弄明白的词是“能否”。我们能否真实地向神发怒?我想他的意思是“我们该不该?”——或者说,“它是道德许可的或正确的吗?”他问到:“它是绝对不能接受的吗?”时,我想他的意思是“这种事太荒谬,我们无论如何都该避免吗?”

所以,我要回答的问题是这样的:无论什么理由,只要你们内心感受到、感觉到对神有怒气——我并非是在讲你们会说出来,我只是在讲你们会感受到——那就终归是良善的、或正直的、或虔诚的、或单纯的、或甚至是道德中立的吗?这是我的问题。

毫无疑问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简短的回答就是不能,永远不能。对主感到愤怒永远是不正确的、永远是不合乎道德的、永远是不良善的、永远不只是中立的——永远不是。现在,保罗设想了这样一种情景,即某个人把神视为他不待见的事物。他不认可神行事的方式,就凭强硬抗拒神的工作而言,这人将这种不认可表现得淋漓尽致。《罗马书》9:18-20就有这样的描述:

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这样,你必对我说,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祂的旨意呢?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人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

所以,人察看神的作为且不喜欢他所看见的,就是指这种情景。保罗没说这人发怒。而是说这人质问神:“有谁能抗拒你的旨意?你为什么还指责人?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对于这类向神的质问,保罗这样回应:“你这个人哪,你认为你是谁,竟敢在神面前质疑祂行事的方式?”这可是极其强烈的责备啊。

所以,如果保罗认为这些质问神的轻言微语就算非常出格了,假如问话着实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和怒气,保罗又会说些什么呢?他会说:“它们双倍出格了。受造之物质疑造物主本身就是不对的——受造之物若再带着强烈的感情向神说不,以此来支撑自己的质疑,就是错上加错了。”

请注意,一个人试图以谦卑的态度搞明白神的某些令人困惑的行为方式,那是另一回事。不可将二者混淆起来。感谢主,那才是值得一生去做的事,对不对?那就是我所做的一切。至少,我会努力谦卑地说:“神啊,我要明白。我要尽量明白你话语中的启示。赐我眼睛好让我得以看见。”向神提问并没有错。

如同马利亚,当主对她说:“你还是童女时,马利亚,你要生下一个婴孩。”马利亚鞠躬说:“我是你的使女,但这怎么可能呢?”神并没有对这个问题感到不安。那是个好问题,一个“怎么”的问题。谦卑求知不是坏事。但若质问神,好像祂就是错的,这是永远不对的。

回应异议

既然基督徒笃信《圣经》,为什么还会有另类看法(他们很明显是有异议的),想到这个问题时,我就试图进到了他们的头脑之中,明白了他们可能在用哪些方式思考。所以,我就回应其中几个吧。

情感的道德分量

首先,可能有些人以为发怒并不是意志的决定,更确切地说是一种不由自主发自内心的情感,因此它就不可能像意志的决定那样有什么对错之分。但那不是《圣经》关于情感的教导。

情感在道德上不是中立的。很多情感是神所禁止的,还有一些情感是神所吩咐的。我们被教导不要惧怕(太 10:28)和不要忧虑(太 6:25)。我们被教导抛弃苦毒(弗 4:31)。我们被教导禁戒肉体的私欲(彼前 2:11)。我们被教导爱神(太 22:37),又要以耶和华为乐(诗 36:4),在祂面前寻求快乐(诗 100:1-2),称赞祂(诗 67:3),感谢祂(诗 107:8),因祂一切的工作而欢呼(诗 92:4)。所以,情感在道德上是中立的,这根本就是一种谬误。

好树结好果子;坏树结坏果子。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心里所充满的,情感便流出来(路 6:43-45)。所以,无论对神发怒是对还是错,不能只靠说它是一种情感就不了了之了。

避免伪善

第二,有些人认为向神发怒属于道德良好或道德中立,我想知道他们是否在把认可忿怒与认可真诚和可靠混为一谈。换句话说,我想知道,他们拒不反对向神发怒,是否他们真正反对的是伪善,就是心里面有怒气而不表达出来的那种伪善。我想知道,他们是否真的认为大量的人都在向神发怒,像派博这类人教导人们表露怒气是不对的是否就是在培养头等的伪君子。或许,主张可以向神生气的那些人是在发起一场“圣战”,希望帮助对神有怒气的人能够诚实并说出他们生气了。

请注意,我对此的持有这样观点,如果你向神发怒,向祂藏匿怒气毫无意义。你也藏匿不住。你不妨告诉祂你生气了。告诉祂并不是问题。我没有兴起什么运动封住人们的口;我也没有兴起什么运动改变人们的心。问题在于愤怒的感觉,而不在于嘴巴。所以,不要罪上加罪:不要在愤怒的罪上再加上伪善的罪。争战不是用嘴,而是用心。

愤怒与爱

第三,我感到惊讶的是,向我们很爱的人(配偶、子女、神)发怒是有可能的,因此,有些人就会认为我们向神发怒的同时还爱着祂,这也一定不是什么坏事。但是,事情并非如此,难道不是吗?向神发怒仍会是一种罪,即使我们还爱祂,因为向神发怒不是从爱我们的神那里流出来的。

关心悲伤之人

第四,有些对教牧敏感的人(我认为这一点可能很突显)在反对向神发怒这事上不那么情愿,因为他们知道,人家已经在经受惨重损失之痛了,这也使人家从一开始就迁怒与神了,我想知道,要是他们再去反对向神发怒,他们是否可能在往人家身上堆砌罪过。

请注意,过去五十多年里,我跟数百位处于巨亏之际的人打过交道,在我的这份经历中,神总是用祂的智慧准备一条服事的道路,既对应人们真正的需要和真正的痛苦,又在真理上不做妥协。为要带来安慰,必要宽恕罪恶,如果我们这样想,那就是教牧胆识的衰竭或教牧智慧的衰竭。总是会有一种更好的方法的。

绝不该受责备

最后,第五,我想知道,认可向神发怒的人是否真的想透了对人发怒到底意味着什么。它是一种强烈的、满有沉重情绪的抗拒。发怒意味着:强烈的、情感上的抗拒。神在做事;我们在评估它;我们在抗拒它;我们从情感上反对它;我们在抵挡。头脑中对神有指责,内心里便有愤怒作对应。我们的心思将神判为错谬一方,我们的情感就会带着怒气把它说出来。

我的回应是,神常行公义。祂常行智慧。祂常因着对祂子民的爱而行。祂绝不冤枉任何人。祂绝不该受责备。祂总是纯全的、圣洁的、公义的和良善的。祂绝对配得我们倚靠、配得我们爱戴、配得我们仰慕、配得我们喜爱。当我们不晓得祂的方法时,我们只好用手捂口,甘心受罚,与保罗一同说:“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罗 11:33)。

本文已获授权,由报佳音书店翻译为中文,原文地址:https://www.desiringgod.org/interviews/can-i-be-angry-with-god-and-be-ho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