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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博:丈夫抛弃了我和孩子,我当如何回应?

译/王继敏 校/Rebecca

一名年轻妻子来信。她遭遇了不忠。她丈夫有了外遇,抛弃了她,她现在忍受着挥之不去的痛苦。她写道:“派博牧师,你好,谢谢你考虑我的问题。两年来,我一直在苦苦寻求圣经应对这一问题的正确方式,希望你或许能给我提供一些清晰的信息。我丈夫曾自称信耶稣,却丢下三个女儿和我,去找其他女人了。也就是一年多以前吧,他跟我离了婚。一路走来,他从未停止过伤害女儿和我的感情的恶行,我已很吃力地寻找某种适当且又能荣耀神的方式来回应这事。 是要像耶稣推倒殿里的桌子那样彰显出一种义怒和“严厉之爱”,还是要把另一张脸也转过来,爱我的仇敌,以及像《彼得前书》1:23所写的那样,表现出一种绝对的涵养,我举棋不定。圣经对这种背叛且不肯悔改的罪是如何回应的?”

以下是派博牧师的回答

我们先来看看耶稣在饶恕和爱仇敌方面是怎样说的。

完全饶恕和爱仇敌

完全意义上的饶恕涉及到双方:一方对另一方有罪,且正在悔改并请求饶恕;另一方受到了罪的侵害且在仁慈地给予对方藉由悔改所请求的饶恕。在《路加福音》17:3-4,我们就看到这样一幅图景:“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劝诫他。他若懊悔,就饶恕他。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转说,我懊悔了,你总要饶恕他。”因此,那是一幅双向道的图景:犯错且悔改,还有饶恕。只有当那种悔改发生时,才可能有完全意义上的饶恕。

那么我们会问:“如果这人对我们犯了罪且又不肯悔改,我们该按什么要求做呢?”答案是祂要叫我们爱我们的仇敌。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你们可以称其为某种饶恕,因为饶恕在本质上就是指放手。不以恶报恶或伤害另一个人。

但这种单方面的怜悯在完全意义上来说并不是饶恕。对那些欺负我们、既满不在乎(他们只是对我们嗤之以鼻),又不认为他们欺负了我们的人,新约圣经用另外的方式讲述了我们当如何对付他们。我们有不同的名称来称呼这事。新约称它为忍耐、宽容或爱仇敌。

要知道,当耶稣讲到爱我们的仇敌时,祂心中所指的不是什么赞赏或赞同的温暖感情。相反,耶稣在《路加福音》6:27-28中给出三个例子——或最好说是三种解释。祂说爱我们的仇敌需要这样:“你们的仇敌要爱他,恨你们的要待他好。诅咒你们的要为他祝福,凌辱你们的要为他祷告。”所以这三件事是:待他好、为他祝福、为他祷告。

因此,对那些已经欺负了我们或仍要继续欺负我们的人,他吩咐我们做的事就是盼望他们最终变好——他们也可能陷入暂时的痛苦,如牢狱之灾。我的意思是,祂并非在说罪恶与罪行没有后果——它可以是教会的某种信条或社会的某种正义。但祂在说“盼望他们最终变好”。那才是“祝福”的意义所在,那才是我们应当“为他祷告”的。然后将“待他好”付诸于行动——也就是说,试图用好于他们当受对待的方式来对待他们。

四种被胜过的异议

别人都欺负我们了,就比如丈夫不忠的这个例子吧,我们还如此这般地饶恕或爱那些人,这太痛苦了,为什么会这么艰难,有人会就提出很多这种异议,这我都能想到。要么我们会认为,我们应当像耶稣说的那样去待人干脆就是错的。

那我就特别针对这位妻子,说出四种可能出现的异议。我想,这或许足以讲清在不忠和饶恕这一关系中所真正牵涉到的深奥道理。

在永恒里没有不公平

这是第一种。犯罪之人酿成大错却未遭惩罚,没有付出任何严重的代价,反而到最后留下了大量的毁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似乎不公平。对人们的这种异议和发自内心的忧虑,圣经的回应是,神在祂的宇宙中决不会让任何人逃脱任何事——永远不会。没有人逃脱任何事。当我们知道好像有人从某桩谋杀案中逃逸了,而我们还能在晚上安然入睡,就在于《罗马书》12:19中的应许:“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这就是一种应许:“我必报应。”这意味着神必以绝对的公义来报复一切。当你考虑到永恒时,没有什么人可以逃脱任何事。当我们自己拒绝实施报复时,神就开始处理我们的诉讼,最终要完成一切要做的事,以便产生完美的公义。因此,我们绝不敢再说:“唉,我想他们只是逃脱了。”没有人可以逃脱任何事。只不过是报复的重担被移走了。它从我们身上被移走,落到了神的肩上,祂要将一切事情做好。祂必将在阴间实施报复,或祂已经在十字架上实施了报复。没有人可以逃脱任何事。这是神藉着这公义的应许所胜过的第一种异议。

饶恕与信任不同

我们会认为这种饶恕——或者说这种对仇敌的爱是很难做到的——也就是说我们根本不能信任那欺负我们的人,此乃第二种异议。现在,对这种异议的回应是饶恕和信任本为两回事。你可能现在还没信任他,但你能真诚饶恕他。

我没说这种事会很容易。它不容易。有人会说:“你还没有真的饶恕我,因为你还在揪着这事当把柄而不信任我。”对这个问题的回应是这样的:“对你过去的行为、或罪、或伤害,我没有揪着不放当把柄,在那一切的事上,我饶恕你,我祈求神会饶恕,我祝福你好。我现在对付的并不是过去的罪行,而是当下的关切,你的品性还不能保证你目前值得信任。你最终可能会得到这份信任,但它目前还未被建立起来。”

这就是我对“饶恕难,难到不能信任”这种异议的回应。我在说饶恕和信任不是同一件事。

爱人与厌恶

饶恕和爱人很难,那种行为或那种过错令人心生厌恶——也就是说,因为你对其反感或憎恶,你的内心反应仍很强烈,此乃第三种异议。现在,对这种异议的回应是,真爱与对恶的厌恶并不是相互排斥的,甚至在同一时刻、同一颗心中也是如此。我总是惊讶于《罗马书》12:9,惊讶于保罗接连写出的这些东西。他这样说:“爱人不可虚假,恶要厌恶。”他在同一项吩咐中、在同一节经文中,把“爱人”与“厌恶”紧挨着一连写出来,这实在令人惊奇。“爱人不可虚假,…厌恶(Abhor)”——这可是个大词。我的意思是,它可不是“不愿意(hate)”这样的词,在希腊文中它真的是一个感情色彩极强的词。

我们厌恶一个人的破坏性态度和行为,但我们要祝福她、为他祷告、待他好,这是完全可能的。这就是我对第三种异议的回应。

罪恶愈深,饶恕愈荣

最后,第四种异议会是:“听我说,派博牧师,我的孩子们被他们的爸爸遗弃和欺骗了,他们需要知道父亲的行为是多么邪恶,可这对他来说,或者告诉孩子们这些事对他们来说,似乎都没什么爱意。”人若离了婚,尤其是其中一方犯下了极其严重且令人厌恶的罪时,还要试图维持孩子们和双亲之间的某种关系,我现在认为这是最难对付的事情之一。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孩子们多大了、他们能明白多少事以及他们自己的属灵成熟度处在哪个阶段。

但我还要说,不可淡化背叛的罪恶,这很必要,因为若使饶恕彰显其素有的荣耀,邪恶也必须暴露其原本的罪恶。因此,当孩子们力能所及的时候,我们就要努力把这两者讲明白:犯罪之恶和饶恕之美——因为我们知道主是怎样饶恕我们的。

因此事情会是这样的,即使在这场悲剧最艰难的某个点上,福音最终能够在我们孩子的生命中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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